送交者: 095 于 2016-06-10, 22:16:09:

众多的官员落马案件中,不难发现,从一名处于上升通道的官员堕落为一名“阶下囚”,其实只需要三步:党性与良心的堕落、实施了违纪违法行为、被依纪依法追究责任。这些日记门的主角也概莫能外,但被查处的线索就来自这些“日记”。作为权倾一方的一把手,梅国胜曾多次遭遇网络举报,直至此次“风流日记”火遍网络,才被查处。从日记中描述的情节看,他的跋扈、嚣张、狂妄令人生厌,但身边人无不尽力满足他的各种需求。那么,作为烟草局长的韩峰又为何能将监督视为无物?原来,烟草系统不归地方管,虽然机构在地方,但地方看得见、管不着,而上级机关虽然管得着,却看不见,这样一来监管就出现盲区,也就出现韩峰这样的风流局长,甚至是一路贪腐、一路升迁。日记网上曝光后,韩峰曾向某企业索要15万元,用于支付网络删帖费用。然而,这样做无疑是与众多网民“作对”,这样的删帖当然不会奏效。如果不是日记捅掉了了某些盖子,韩峰的日记还将香艳地写下去。管理失控,必然会让权力发酵,掌权者发狂,党纪国法被抛到九霄云外。官员“日记门”备受关注的深层原因这些官员们为何爱写各种各样的日记?可能有多种多样的原因。笔者旁听过不少贪腐案件,有写日记习惯的还遇到过,不少落马官员对贪污、受贿情节都记得非常清楚。不过,也有一些人比较健忘,对具体金额、笔数等已经记不得,不排除有人怕张冠李戴,用流水账将不法收入注明,以便对号入座。这样做当然有风险,容易成为日后被查的有力证据。然而,行贿方将过程记下来的,却很常见。去年,陕西法院审理西安市房管局二分局原局长曾游海受贿277万元一案时,在庭审中,公诉人讲,张某在行贿后,把行贿过程详细记录在日记里。庭审结束后,审判长告诫旁听的党政机关干部:“合议庭常年审理职务犯罪,商人送钱有记录的,比比皆是!”上海法院审理的一些官员渎职案件中,曾经大方送钱的老板们将每一笔几百元的明细都记得清清楚楚,甚至用什么颜色的袋子装钱、哪个版本的百元大钞都能说出来。事实上,目前曝光的官员“日记门”多与男女之事有关,无论是出于何种心理,都暴露出这些官员道德失范、私生活失检的严重问题。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色欲而想方设法猎艳,而且还留下了大量露骨的性描写日记,让人惊讶于官员的色胆包天。顺藤摸瓜,总有问题,而且不是小问题。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情妇达136人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、党组成员吴志明就是一例。其被双规后,工作人员从他身上搜出若干避孕套、壮阳药和两本“快乐日记”,记载着吴志明与136名情妇们的淫乱史,包括情妇的简介,情爱次数、地点,感受,满意度。后经查实,吴志明受贿4732万余元,是建国以来江西省纪委查处的个人受贿金额最大、单笔受贿金额最多的一起官员腐败案。2012年12月,吴志明被法院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为何“日记门”发生以后,这些官员才被查出问题?对社会公众而言,关注官员们的“日记”,或许并不是在意其香艳、隐私,也不是情节的跌宕起伏,而是痛恨这些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的贪腐行为到了极度疯狂的程度,这也是各类官员“日记门”为何备受关注的原因。与反腐不能靠女贼和情妇一样,反腐同样不能仅靠“日记”。偶尔曝光的堕落史有助于我们揪出一条条蛀虫,但完善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机制才是根本。像梅国胜、韩峰的日记,都是别人放在网上的,他们的第一反应为何不是向有关部门举报?其实,日记发布者的心态不难揣摩,无非是害怕被打击报复、担心举报泥牛入海,闹大了,逼得某些方面引起重视,给个说法。事实上,纪检部门的网络举报平台已经开通,渠道畅通。同时,最高检、公安部等部门日前印发《关于保护、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》,对举报人的保护时间、权益范围、保护手段作出严密规定,这些严格的保密措施能给群众带来举报职务犯罪的勇气和底气,消除后顾之忧。